(相关资料图)
1、安全施工措施:
2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,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。无措施或未交底,严禁布置施工。
3、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,由班(组)技术员交底后执行。
4、 重要临时设施、重要施工工序、特殊作业、季节性施工、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、安监等部门审查、总工程师批准,由班(组)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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